西政办[2006] 52号 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张家口市桥西区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的 通 知
东窑子镇、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张家口市桥西区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00六年十一月十日
张家口市桥西区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基本原则 1.5 森林火灾的界定与分级 1.6 预案启动条件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机构设置 2.2 职责任务 2.3 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3 预警、监测、信息报告与处理 3.1 森林火灾预报 3.2 火险预测预报 3.3 火情监测 3.4 信息报告与处理 4 火灾扑救 4.1 扑火指挥 4.2 扑火原则 4.3 扑火安全 4.4 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4.5 医疗救护 4.6 扑火力量 4.7 火案查处 4.8 信息发布 4.9 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5.2善后处置 5.3恢复重建 5.4工作总结 6 综合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后备力量保障 6.3 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6.4 资金保障 6.5 培训演练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7.2 奖励与责任追究 7.3 预案解释部门 7.4 预案生效时间附表: 1、 桥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名单 2、桥西区农村防火应急抢险队成员名单 3、桥西区城区防火应急抢险队成员名单 张家口市桥西区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防消结合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确保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反应及时、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理工作,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目的,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河北省森林草原火灾处置预案》、《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张家口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桥西区辖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理工作。 1.4基本原则 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森林火灾事发地管理部门的作用,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1.4.2 协调配合,快速反应。积极协调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预案实施的快速有效。 1.4.3 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坚持以保护火灾发生地区居民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4.4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1.5 森林火灾的界定与分级 森林火灾按照国家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分为森林火警、一般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特大森林火灾。 (1) 森林火警是指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15亩)或其它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起火的。 (2) 一般森林火灾是指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 (3) 重大森林火灾是指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不足1000公顷的。 (4) 特大森林火灾是指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 (5) 发生森林火灾按照其严重程度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大森林火灾)、II级(重大森林火灾)、III级(一般森林火灾)、IV级(森林火警)。并依次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1.6 预案启动条件 火场4小时仍未得到控制;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对重点国有林区、林区居民地或重要设施构成较大威胁的森林火灾;市政府要求直接组织实施或者其他县区请求救助的应急处理的森林火灾。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机构设置 区森林火灾处置应急指挥机构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森林公安局桥西区分局。下设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农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分别负责城市和农村的森林防火。 2.2职责任务 在区政府和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农村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协助尽快扑灭火灾。具体任务: (1)综合调度。进行全方位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信联系、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工作。 (2)后勤保障。协调相关部门,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指导火灾事发地主管部门为扑火救灾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3)现场督导。深入火场一线,协调解决扑火救灾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2.3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农 委:负责全区农村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东窑子镇:负责全区农村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建设局:负责全区城区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森林公安分局:负责全区森林防火的组织、安排部署、协调和林区刑事、行政案件及林火调查的查处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全区森林防火治安维护工作。 财政局:负责解决好全区森林防火经费。 发改局:负责协助制定灾后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协助做好灾区重建工作,保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居工程建设。 民政局:负责森林火灾区的救灾、死难者善后处理及灾后重建工作。 卫生局:负责森林火灾扑救中伤病人员的救护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扑救的相关工作。 文体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旅游景区游客的救护、疏导工作。 房管局:负责森林防火应急增援,听从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指挥。 3 预警、监测、信息报告与处理 3.1 森林火灾预防 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监督检查,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有计划地清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隔离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2 火险预测预报 区森林公安分局应当根据市森林公安局发布的火险形势预测预报,及时传达给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3.3 火情监测 区森林公安分局应当利用各种监测手段,及时掌握森林火点和火场的情况及发展态势,并按规定及时报告。 3.4 信息报告与处理 一般火情,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火情日报、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上报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出现下列重要火情之一时,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当立即核准情况,并报告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⑴一般级别以上的森林火灾; ⑵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⑶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林业工程区的森林火灾; ⑷集中连片面积较大集体林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⑸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火灾; ⑹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重伤的森林火灾; ⑺与其他县区交界处发生的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⑻需要省、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 4 火灾扑救 4.1 扑火指挥 发现森林火灾后,火灾事发地主管部门必须立即组织扑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火灾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火场指挥扑救工作。当2小时后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时,要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按预案组织扑救。当火场持续4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时,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向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报告的同时,组成由区长孙海东为组长的工作组,立即赶赴火场,建立区扑火前线指挥部,协助开展扑火救灾工作,按预案的规定进行规范化调度和科学组织指挥扑救。 扑火前线指挥部一般由事发地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指挥长,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参加。扑火前线指挥部应当设立扑救组、后勤组、保卫组、医疗救护组等工作机构。 参加扑火救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要靠前指挥。火场范围较大时可以分片、分段安排扑火任务,落实扑火责任。火情蔓延速度较快趋于严重时,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应当随之提高,人员组成作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 4.2 扑火原则 4.2.1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要把保护灾区群众和扑火救灾人员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把保护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作为重要任务。 4.2.2在扑火战略上,要尊重自然规律,加强科学技术研究,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救,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的科技含量。 4.2.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2.4在落实责任制中,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方法,建立扑火、清理、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4.3 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根据天气和火势的变化情况,合理安排,科学部署,确保扑火救灾人员的安全。 4.4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林区居民点周围设防火隔离带,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员,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在居民点受到火灾威胁时,要及时采取有效的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居民,确保事发地群众的生命安全。 4.5医疗救护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伤员由卫生局组织救治,死难者由民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4.6扑火力量 本着以森林消防专业队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分三个梯队做好扑火准备,由区森防指就近调动,统一指挥。 第一梯队:镇、城建、房管等部门组织的森林消防专业队,实行火灾发生地就近调动原则,森林火灾发生后,凡毗邻火灾地的森林消防专业队都要立即进入临战状态,随时听候调遣。 第二梯队: 由各自然村组织的半专业队伍,由各村委会指挥调遣,负责本村范围内的森林防火。 第三梯队:当地驻军、消防官兵、公安民警、武警部队等,由区森防办根据扑火需要就近调集。 区森防办、森林消防专业队、各村都应视历年火灾情况,储备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重点火险区平时要储备较多的风力灭火机、灭火器等,并保持完好,保证战时应急调用。 4.6.2扑火力量的调动。发生森林火情后,事发地的扑火队伍应当迅速控制火势、扑灭火情。在火情不能控制造成森林火灾时,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增派其他应急队伍增援。在必要时按规定请求当地驻军、武警部队予以支援。 4.6.3跨县区域增援扑火力量。在灭火力量不足,需要增援扑火力量时,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提出增援申请,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调动市及其他县区的扑火队伍实施跨区域支援扑火。增援以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 4.7 火案查处 森林火灾案件由森林公安局桥西分局负责依法查处。 4.8 信息发布 4.8.1森林火灾的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有利地维护社会稳定、人心安定和公共利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布、散布未经核实或者没有事实依据的有关森林火灾的信息和传言。 4.8.2重、特大森林火灾及其扑火动态信息的发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森林火灾及其扑火动态信息的发布,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 4.8.3森林火灾的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4.9 应急结束 重、特大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需要宣布结束应急状态的,依照《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按规定由省宣布的由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结束应急状态;其他较小的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结束应急状态。 5 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火灾扑灭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测量火场面积、森林受灾面积,绘制火场面积图,评估森林资源损失情况,并将有关材料报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虚报、瞒报。 5.2善后处置 在对森林火灾进行应急处置的同时,各有关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救济救助灾民,切实解决灾民的饮食和居住问题,保证当地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和群众情绪的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区政府要依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对应急处置工作中征用的劳务和物资、装备给予补偿,并及时返还征用的物资和装备。征用的物资和装备在应急处置过程损坏或者丢失的,区政府应当责成有关部门负责修复或者依法予以补偿。 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人员被抽调参加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的,其工资和奖金由原单位照发,原福利待遇不变;城镇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和农村村民参加应急处置工作的,由区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因参加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其抚恤事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3 恢复重建 森林火灾的恢复重建工作由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区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受灾情况、恢复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进行评估,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5.4工作总结 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结束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进行总结。重点是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扑火救灾的成功经验、应当吸取的教训和今后的改进措施,并报区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6 综合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组织建立有线和无线通信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反应迅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森林火灾应急通信系统。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区内火情、火灾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估、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信息。 6.2 后备力量保障 区政府要采取措施,加强森林半专业扑火队伍建设,并在重点装备半专业扑火队伍的同时重视后备扑火队伍的装备水平,保证有足够的扑火力量参加森林火灾在应急处理工作。 6.3 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本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设置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装备。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收集、掌握有关扑火机具、装备生产企业的生产潜力信息和毗邻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扑火机具、装备信息,通过建立森林火灾应急物资的快速生产启动和紧急调用机制,实现扑火物资的动态储备。 6.4 资金保障 森林火灾应急处理所需的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 6.5 培训演练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有计划地开展对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干部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术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工作,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向群众普及避火安全知识。同时,对半专业扑火队伍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装备,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后备力量。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桥西区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定期组织评估,并视情况及时修订后报区政府批准。 7.2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理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依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的人员需要追认为烈士的,依据国务院《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河北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7.3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7.4 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表1: 桥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总指挥长 孙海东(区政府区长) 13603130351 副总指挥 王建新(区委常委、人武部部长) 13582630989 刘 悦(区政府副区长) 13903138666 刘 泉(区政府副区长) 13703133162 成 员 李贵平(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13931321811 陈茂岳(东窑子镇党委书记、区农委主任)13472387230 闫志有(桥西公安分局局长) 13703138508 赵 悦(区建设局局长) 13932343798 张久泉(桥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 13932388157 刘希光(区民政局局长) 13903137966 许要武(区财政局局长) 13903130868 白彦明(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13603136383 岳生兵(区卫生局局长) 13833311145 李爱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13582980384 迟国胜(区房管局局长) 13932328608 朱 军(区文体旅游局局长) 13803138192 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指 挥 赵 悦(区建设局局长) 13932343798 闫勇军(区建设局党委书记) 13582632899 杨子兵(区建设局副局长) 13803131625 马 力(区建设局副局长) 13323230198 成 员 张爱光(区建设局办公室主任) 03138880691 黄福平(区绿化处处长) 13703138836 马 泽(西太平山生态公园管理处处长) 13931338831 周义力(小白山生态公园管理处处长)03138925138 梁占扬(西泽园生态公园管理处处长)13903137773 农村森林防火指挥部 指 挥 袁俊海(东窑子镇镇长) 13833326816 胡贵军(东窑子镇武装部长) 13722329969 张海滨(东窑子镇副镇长) 13833333639 成 员 陈浩东(东窑子镇党委副书记) 13831318800 王晓兵(东窑子镇党委组织委员) 13831330408 王雨海(东窑子镇党委宣传委员) 13722315806 靳永明(东窑子镇副镇长) 13831328333 张惠贤(东窑子镇党政办主任) 13784558622 李 祯(外东窑村村委会主任) 13031956406 李玉儒(东湾子村村委会主任) 13931329945 张有福(孤石村村委会主任) 13933789559 张利军(元宝山村村委会主任) 13931301317 贾建平(石匠窑村村委会主任) 13931306474 白 玉(四岔村村委会主任) 13932308772 张佃平(稍道沟村村委会主任) 13582970810 张跃全(南天门村村委会主任) 13803132176 高风强(菜市村村委会主任) 03138921093 侯春林(清河村村委会主任) 13833305406 李占荣(红旗营村村委会主任) 13933775009 范 明(土井子村村委会主任) 03138066533 陶玉明(永丰堡村委会主任) 13703134466 张 峰(五墩村委会主任) 13503130805 刘 玉(翠屏庵村村委会主任) 13633399042 陈 忠(马家梁村村委会主任) 13933753274 郑义山(虎头梁村村委会主任) 13333035665 胡 宝(瓦盆窑村村委会主任) 03138897365 白 江(南茶坊村村委会主任) 13903239711 附表2 桥西区农村防火应急抢险队名单队 长:袁俊海(13833326816) 副队长:胡贵军(13722329969) 张海斌(13833333639) 成 员: 陈浩东 靳永明 王晓兵 王雨海 张进亮 胡海峰 冯 海 王志国 梁玉顺 葛 芳 田 耕 冯振国 董云鹏 曹冬青 田 明 南 荣 田 森 孙延军 张贵海 石建军 石建平 贾永军 刘建忠 刘小军 刘志福 张殿卿 于 永 梅思云 余 泉 刘锦智 梁 鹏 附表3: 桥西区城区防火应急抢险队名单组 长: 赵 悦 (13932343798) 闫勇军 (13582632899) 副组长: 杨子兵 (13803131625) 队 长: 黄福平 马 泽 周义力 梁占扬 队 员: 郭三纲 冯振元 米树龙 董 义 张 东 郑向军 刘玉山 冯 波 赵瑞军 卫大敏 张 睿 张英龙 孙润喜 刘雪瑞 陈满库 贾亚军 房树斌 赵进茂 岑建宁 于 震 赵春龙 崔锦新 邹生宝 栾 明 任 定 张天军 薛贵森 张利锦 赵 军 刘景沛 主题词:防火工作 应急预案 通知 抄 报:市防火指挥部、区委、区人大 抄 送:市防火办、区政协 承 办:桥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六年十一月十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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