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全区政务系统电子政务统一办公平台试运行的通知 |
| 文章来源:政府办 日期:2008-3-20 9:48:58 字体:【小 中 大】 阅读: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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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区政务系统电子政务统一办公平台试运行的
通 知
东窑子镇、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在区委、区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我区电子政务统一办公平台一期工程已如期完成。该平台是我区政务系统联网办公枢纽,与因特网安全互动,支持多项政务办公业务电子化,对于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更好的服务基层干部群众,促进政府机关职能和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率和行政效能、深入建设节约型机关,都将产生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使这一办公平台得到更好的应用推广,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从4月1日开始试运行。现就试运行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首批网上办公业务
(1)发文。从办公平台试运行之日起,西政、西政字、西政办、西政办字等四个文号的公文将实施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相结合的形式,成文后向各单位同时下发;政府明传电报、办公室通报、政务信息、政务督查等文种的公文将采用电子文本的形式,成文后即向各单位传送电子文本,纸质文本每周集中发送一次。今后将不断增加电子文种,减少纸质文本。
(2)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均从网上传送,纸质通知不再发送。
(3)电子邮箱。信息上报全部电子化,区直各试点单位向区政府办公室报送的简报、工作动态等刊物,均改为使用电子政务平台内设电子邮箱报区政府办公室
二、设备配置和网络连接
请各单位在单位内部自行协调解决1台电脑和打印机接入互联网,电脑设备应安全可靠。请各单位根据不同情况,做好网络连接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试点单位具体操作人员要熟练掌握办公平台的使用,要具有高度的责任感,保证经办公平台传送的信息能在第一时间内得到相应处理。
(2)各试点单位要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法规,不得在办公平台中传送涉密(含内部资料)的文件、资料,加强对专用电脑的安全保护及密码保护。
(3)各试点单位要确保设备在工作期间在线,具体操作承办人员必须在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3:00、5:10四个时间点进行相关核查,如因不在岗贻误工作的,区政府办公室将追究其单位负责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
(4)承办人员对某些操作不熟悉、办公平台运行错误或收到文件提示但没有接收到对应文件的,请及时与区政府办公室联系。
(5)承办人员不按制度规定,没有及时接收文件或接收文件没有及时处理的,区政府办公室将在全区范围内给与通报批评并知会所在单位主要领导。
(6)各试点单位要将具体操作承办人员的联系方式在接到通知3日内报区政府办公室。承办人员发生变更的要及时通知区政府办公室。
具体启用实施工作和相关事项,请与区政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陈伟、朱凌
联系电话:818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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